一、 办理注销的条件
1.被依法宣告破产。
2.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。
3.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股东决定解散。
4.因合并、分立需要解散的
5.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,以及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撤销并强制执行的.
6.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,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;
7.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二:如何办理注销手续
(一) 提交材料:
1、工商局领取《企业(法人)申请登记委托书》,
2、填写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(可在工商局网站上下载),
3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,
4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,
5、税务登记证正副本,
6、银行开户许可证,
7、国税和地税的税控盘,
8、如果涉及进出口经营权的还要有海关进出口备案单,
9、租赁合同,
10、房产证,
11、验资报告,
12、公章,
13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,
14、监事身份证及简历。
三 、 办理流程:
1、核名:
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"企业(字号)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",填写你准备取的名称,由全体股东签名确认。(工商局内部网打印表格,然后盖章)。
2、编写"的合营各方签订的出资协议书"(可以在工商网站下载),找到你们之前合伙人的协议,修改一下就可以了!
3、刻章:(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都可以刻章)。
4、凭以上资料到各区县分局办税大厅填表缴税申报。
5、带上所有的东西到国地税务所拿回执联。
6、拿回执联交回税务局。
四、 注销程序 :
1、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,开展以下业务:(1)清理债务;(2)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;(3)通知债权人;(4)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的业务;(5)清偿债务;(6)分配剩馀财产;(7)制作清算方案,报股东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。(8)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。(9)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;(10)申请领购发p和其他税务文书。
2、根据上述步骤完成后进行如下工作:
(1)将全部资产变现所得收入作为费用扣除标准;
(2)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;
(3)缴纳法定补偿金及滞纳金等;
4、在取得相应文件证明后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。